
重庆高速基金公司因违规投资遭警示 两项目触碰监管红线
重庆高速基金公司因违规投资被监管部门警示,涉及的两个项目被指触碰了监管红线,该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明股实债”的方式投资了重庆银行和安诚保险两家金融机构的股权,但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规投资,监管部门要求重庆高速基金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合规运营,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了金融机构在投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规定,避免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重庆证监局近日对重庆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管私募基金存在两项违规投资行为,涉及金额尚未披露。
监管文件显示,该机构部分基金产品将财产用于明股实债投资,此举违反《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要求。同时,另有基金产品将财产用于借贷投资,同样构成违规操作。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及《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该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系统。监管部门要求该机构立即强化合规管理,全面整改投资运作流程。
根据监管决定书,涉事公司可在收到文件后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重庆证监局特别强调,监管措施在复议诉讼期间仍持续有效。
此次监管行动正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关键期,重庆证监局2025年7月16日签发的这份文件,显示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私募基金合规管理的监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