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建议:需进一步打通并购基金发展的难点堵点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姜业庆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日前表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持续面临阶段性调整和高质量发展的压力与挑战,需要进一步打通并购基金发展难点堵点。
张懿宸谈到,并购基金作为拓宽退出渠道、促进行业整合、打造行业龙头的有力抓手,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接连出台多项政策举措,支持和鼓励发展并购基金。2024年下半年,国内并购基金募集数量和金额较上半年显著提升。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有关监管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瓶颈和制约。为进一步推动实现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及科创企业并购重组、拓宽和畅通人民币基金退出渠道、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降低部分风险因子的计算比例,提高保险公司资本使用效率,稳步释放权益资产配置空间。截至2024年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33.26万亿元,主要配置资产类型为债券、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所占比重较小且波动下行。究其原因,在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方面,未上市股权和长期股权风险因子较高,导致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平均偿付能力占用较其它资产类别显著上升。建议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监管政策,尽快细化明确和落实全国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及养老金投资运营长周期考核机制,针对符合国家战略规划的投资方向(如新质生产力、绿色投资等)以及具有稳定现金流表现和期间回报的投资策略(如并购基金、S基金)合理设置调控性特征因子等,进一步释放权益资产配置空间。
二是重视并购基金通过接续方式为股权投资市场提供退出渠道的特殊作用,在防范实质性风险的原则下,给予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涉关联关系项目一定灵活空间。1月2日发布的国办1号文件提出“积极引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可采取接续投资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目前保险资金投资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有关联关系的股权项目需遵循2010年79号文和2022年1号文等监管规定(如79号文规定,保险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股权,与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监管规定允许且事先报告和披露的除外)。这些规定虽然有效防范了利益输送等风险,但文件出台时间较久远,在业务实践中不够清晰,监管部门缺乏明确的裁量原则和指导规范。建议监管部门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和调整优化监管政策,对于底层资产优质、现金流健康的标的企业,如能全面论证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设立有效机制保护保险资金利益和安全的关联交易项目,应本着重要性原则和把控实质性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操作流程,给予一定的灵活掌握空间。
三是持续优化并购贷款政策。并购贷款是上市公司及并购基金开展并购业务的重要工具,近年国资银行正在迎头赶上和逐步取代原本以外资银行为主的市场格局,但仍面临一些政策掣肘和限制。
为此,张懿宸建议,首先要优化并购贷款期限及融资比例。建议参照北京、深圳等重点区域的科技类企业并购试点政策,对于现金流健康的优质并购融资,适当延长并购贷款期限至不超过10年,提高承贷比例至不超过80%。
其次是对于再融资项目,取消“不得超过初始并购贷款放款时起7年”的限制,按照新贷款期限规则进行评估和审批,给予企业更充足的时间进行贷款调整和资金周转,降低企业风险。
最后还要统一监管标准,各地方监管局应统一并购贷款合规边界。对于科技企业实控人增强型并购交易和科技企业置换类并购交易,例如收购或回购小股东股份的交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应明确并购贷款可提供支持。研究推动将并购贷款适用范围扩大至如战略投资人参与的参股型交易,支持更多市场化主体参与并购活动。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作者:姜业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