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虚增营收、年报难产、阻碍执法,*ST紫天或强制退市,维权征集进行中

访客 2025-06-30 16:00:15 51770
*ST紫天公司因虚增营收、年报难产以及阻碍执法等行为,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该公司被曝出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合同等手段虚增营收,同时未能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还涉嫌阻碍执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正在进行维权征集,呼吁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这一事件引发了市场对上市公司治理和监管的关注和讨论。

一日之内,因虚增营收、年报难产,以及阻碍执法,*ST紫天(300280.SZ)连收两份预罚单及一份行政处罚最终决定。

虚增营收、年报难产、阻碍执法,*ST紫天或强制退市,维权征集进行中

6月27日,*ST紫天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并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紫天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

基于前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ST紫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紫天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同日,*ST紫天及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宋庆等3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报,于当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ST紫天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共有33家子公司,公司仅收集3家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未能有效组织开展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导致公司未在2024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按照法律规定报送并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紫天科技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福建证监局认为,*ST紫天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形。

基于前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ST紫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李想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同在6月27日,*ST紫天、前述3位公司高管,以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一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具体而言,2024年4月1日,福建证监局对*ST紫天启动现场检查。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经沟通,福建证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至*ST紫天孙公司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等监管通知,要求紫天科技于5月17日前向福建证监局报送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文件资料。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签收了前述执法文书。

后因*ST紫天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作,福建证监局又先后向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等多份监管通知,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8月21日前报送前述文件资料、要求公司董事长等人携带指定报送文件资料于2024年8月1日至披露的办公场所配合检查、并要求前述人员及姚小欣于2024年8月22日至福建证监局办公场所配合检查,但紫天科技及董事长宋庆等4人均未配合。紫天科技至本案听证时仍未按要求向福建证监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完整财务明细账在内的财务账证资料。

前述期间,福建证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宋庆、李琳、李想及姚小欣配合检查工作,该4人知悉福建证监局对其本人及紫天科技检查要求,但以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规避福建证监局向公司及其本人送达相关执法文书。

基于前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紫天科技责令改正,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前述4位责任人分别处以4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紫天科技300280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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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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