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招GP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带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贵阳市“六个生态”建设,落实“生态立市”,按照《贵阳市基金管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筑基金发〔2024〕2号)《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或“母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第一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管理资质。管理人原则上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二)实缴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三)管理团队。1.管理人应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5名专业投资人员(含高管、财务和法务专业人员);2.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行业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3.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团队成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四)运作规范。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五)无违法行为。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于过往在贵阳市有过基金设立、相关成功项目投资、对贵阳市相关产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度放宽投资业绩要求。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参考文件
申报单位(管理机构)按照《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第一批)公告》《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附有关证明。
(二)申报时间
北京时间:本公告公示之日-2025年5月12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同时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详见附件)两种形式发送至以下地址:
电子邮箱:gygzw1013@sohu.com,并邮寄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N2栋写字楼,贵阳城投大厦。
(联系人:刘品君;联系电话:0851-85900887)
附件1: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申报材料.docx
附件2: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docx
来源:贵阳市久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