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ST锦港(600190.SH,以下简称:锦州港)披露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公司还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以及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立案。
11月1日,锦州港还披露称,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取保候审。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前次调查发现,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境)、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鸿)、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荣)、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岳城川聚)、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丰聚益尚)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0,276,859.08元,虚增营业成本2,099,567,800.35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058.73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7,122,916.18元,虚增营业成本3,908,124,086.94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829.24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1,637,365.23元,虚增成本2,437,479,939.72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425.51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3,954.95元,虚增利润总额75,113,954.95元。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徐健和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等6位高管各自处以罚款。其中,新近被取保候审的宁鸿鹏被处以200万元罚款。徐健、刘辉二人还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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