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金近2亿元!证监会终止对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两相关方的调查

“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近日又迎来了新进展。

据证监会官网10月25日傍晚披露的公告,作为泽达易盛IPO的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东兴证券(601198.SH)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所)均已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并分别缴纳惩戒性承诺金1.05亿元、9261.13万元,两份承诺金合计近2亿元。

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对两家公司的调查。

公告还提出,东兴证券和天健所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在承诺认可协议签署生效后3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曾担任泽达易盛IPO的保荐代表人和签字会计师,应在协议签署生效后3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检讨报告。

但是,曾因同一事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调查结果仍未公布。

而将三家公司“拖下水”的泽达易盛(原“ST泽达”),则因存在欺诈发行,已于去年7月被上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企业。

被证监会列为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之首

上交所官网显示,泽达易盛IPO于2019年6月19日获得受理,融资金额4.37亿元。2020年4月2日获得上市委会议通过,同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

2023年3月18日,泽达易盛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

4月1日,作为保荐机构的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在执行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时,泽达易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也被立案调查。

2023年4月23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泽达易盛及相关责任人员)》。该决定书显示,泽达易盛存在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年累计虚增营收3.42亿元、虚增净利润1.87亿元)、隐瞒关联交易和股权代持情况等问题。

最终,证监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对泽达易盛时任董事长等4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38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同年7月7日,泽达易盛被上交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披露的信息,2023年4月28日,12名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年12月,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以诉中调解方式结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5亿元全额赔偿。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今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泽达易盛欺诈发行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被列为十大典型案例之首。证监会表示:“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东兴证券向涉事员工“反向讨薪”

除了本次披露的承诺金外,东兴证券付出的代价远不止于此。

去年9月21日,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拟设立赔付专项资金账户及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公告显示,东兴证券将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用于适格投资者损失赔偿。

同时,东兴证券还公告称就设立赔付专项资金账户一事足额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将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相应减少公司净资产。

此事也对东兴证券当年投行业务收入造成重创。2023年年报显示,东兴证券2023年IPO业务收入20.8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82.25%。

而根据东兴证券今年1月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即同意所谓的“反向讨薪”。据悉,本次“反向讨薪”的对象即为泽达易盛保荐项目的相关投行人员,但是具体“讨薪”数目并未披露。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泽达易盛《招股说明书》《保荐发行书》等,东兴证券时任总经理张涛曾在上述文件中签字,而今年1月初,张涛已因个人原因辞职。

此外,泽达易盛IPO的两位保荐代表胡晓莉、陶晨亮,已被中国证券业列入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

仍有两家券商调查结果未公布

今年以来,证监会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对资本市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就券商而言,今年已经有中信证券(600030.SH)海通证券(600837.SH)东吴证券(601555.SH)和渤海证券四家券商先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其中,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因涉中核钛白(002145.SZ)违规定增一案被立案调查,最终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券商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改正共5项处罚措施,两家券商共计被罚没近8000万元。

4月16日,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于今年4月8日立案调查。

5月14日上午,渤海证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今年4月24日对渤海证券立案。

截至目前,证监会尚未披露对东吴证券、渤海证券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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