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张雯:以高标准金融司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10月19日,由北京金融法院承办的金融街年会法治论坛在京顺利召开。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在会上表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法治是金融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涉外金融法治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的信心,也直接关系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力、安全稳定。

法治和开放相伴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北京金融法院高度重视涉外金融审判工作,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履职尽责,不断发挥法治的支撑作用。

涉外裁判数据一览

据张雯院长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以来共受理涉外金融案件、涉港澳台案件705件,涉及美国、加拿大、开曼、英国、阿尔及利亚、新加坡等3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18个共建 “一带一路”国家。

依照具体案由分类来看,纠纷类型数量多的包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占比26.45%)、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占比15.48%)、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占比10.32%)、保险纠纷(占比10.32%)、涉仲裁司法审查(占比8.39%),独立保函纠纷(占比4.52%)等。

同时,北京金融法院今年在四个金融功能聚集区设立金融巡回审判机制。只有融入行业、深入企业才能提供最有效的司法服务。为推动法治保障精准触达中资、外资、合资等各类辖区企业,北京金融法院在西城金融街、朝阳CBD、海淀中关村、丰台丽泽商务区等四个金融功能聚集区设立金融巡回审判机制,沉浸式了解企业发展中的深层次司法需求,特别是聚焦跨境金融、跨境贸易以及投融资领域的常见问题,努力提供从“产业”到“展业”的全生命周期司法保障。

 加强国际合作,坚持平等保护原则

北京金融法院坚持对等和互惠的原则,主动适用《纽约公约》等条约规则和互惠原则推进判决、仲裁的跨境承认和执行。依法集中管辖并稳妥审理境外上市的境内公司及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证券、期货纠纷,境外其他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提供者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金融纠纷等。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张雯在会上强调:“在涉外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注意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考虑礼让原则,公平合理解决跨境争议,稳妥处理域外已销户挂账款的利息损失、国际再保险责任承担、跨境独立保函的止付与欺诈认定等诸多法律问题。”

此外,各国金融市场相互关联,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安全彼此影响,金融法治成为全球议题,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是共同应对时代挑战的重要基础。张雯介绍了司法实务中需要共同研究、协同破解的涉外法律问题:比如如何有效规制层出不穷的新类型证券化产品,如何积极应对金融科技对传统监管方式的冲击等等。

对此北京金融法院积极开展域外国际交流,仅去年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已经接待10余次涉外、涉港澳首席大法官及权威专家,并针对跨境碳汇交易、金融数据跨境等前沿问题进行学习互鉴。

张雯说道:“尊崇法治、信守契约,是市场经济的前提,也是国际交往与合作的基础。无论是外国企业在华投资经营,还是中国企业出海开拓市场,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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