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紫晶存储进行虚假贸易,ST证通收预罚单,投资者维权征集中

9月4日晚间,ST证通(002197.SZ)披露了深圳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ST证通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ST证通收购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硕”)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均不具有商业实质。银柿财经注意到,紫晶存储已因重大违法从科创板强制退市,其背后案件是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社会影响广泛。

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02.56元,虚增利润5,077,406.87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ST证通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11月29日,ST证通披露《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指出,ST证通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已过处罚时效,处罚针对的是ST证通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拟决定对ST证通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ST证通董事长、总经理曾胜强等5人分别处以罚款、给予警告。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证通(002197.SZ)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或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符合一个区间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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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治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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