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国家医保局发布有关团伙及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中串通投标被严肃处置的消息。从内容看,或与此前一品红2.66亿元巨额国采退款有关。
发布内容显示,经查,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6家投标企业,包括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仁合益康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制药”)、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四药”)、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占某泽、黄某栋、黄某铭、高某等自然人团伙成员和该药品部分代理商组织、参与了串通投标。串标企业和代理商之间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协商申报价格、给予利益分成等方式,事先约定了中选企业和落选企业,涉嫌违反采购标书及有关法律规定,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目前,医保部门已将相关企业串通投标造成多支出的资金追回至医保基金。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已发布公告,取消盐酸溴己新注射液4家原中选企业的中选资格,并将6家企业全部列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违规名单”,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已分别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实施“严重”等级的失信评级,有关企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挂网资格、企业参与集中采购的申报资格或入围顺位、综合评分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约束。此外,各有关部门已对串通投标团伙、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调查。
上述提及的一品红制药正是A股上市公司一品红(300723.SZ)的子公司。此前的7月27日,一品红发布公告,一品红制药收到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违约通知书,主要内容为:一品红制药(包括一品红制药授权人)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存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17.4条款的情形,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受到相应处理,并由一品红制药承担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按照一品红制药的销售数据测算,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采购方损失人民币2.66亿元。一品红制药将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将损失金额全部退回。
经查询,上述《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17.4条款内容为:相互串通申报、协商报价,排斥其他申报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申报企业的合法利益。
值得注意的还有,涉串通投标的石家庄四药系港股上市公司石四药集团(02005.HK)旗下企业。8月14日,石四药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四药发出的三份通知,据通知所述,海南、河北及宁夏就有关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信用评级中发现石家庄四药有投标缺陷。
石四药集团在公告中进一步称,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第3.7条,上述通知将石家庄四药或其生产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在海南、河北和宁夏列为严重失信。除海南、河北及宁夏外,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还通过国家集采在福建、上海、江西、浙江、新疆及云南等六个省区市进行销售。石四药集团指出,这六个省区市也可能发出类似通知。因此,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通过国家集采在该九个省市进行的销售将受到影响。
围绕这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石四药集团称:“本集团制定了业务计划,集中在中国内地该九个省市以外地区拓展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销售。因此,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认为该等通知对本集团整体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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