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同德化工(002360.SZ)一字跌停,截至发稿暂未打开跌停板,报4.45元/股。
此前的8月9日,同德化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德化工维权征集正在进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报名方式见文末。
8月12日上午,针对此次被立案调查具体原因,银柿财经致电同德化工公开电话,对方并未正面回应,只表示“关注后续进展公告”。
同日,同德化工还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因同德化工未及时披露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的子公司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蒙化工”)100%股权转让终止事项、设立同德(长治)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企业事项,以及部分内幕信息未进行登记,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同德化工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而言,2023年8月30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订《关于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约定公司拟以2亿元向广东宏大转让子公司同蒙化工100%股权,并于同日将同蒙化工100%股权质押给广东宏大,收取广东宏大1.2亿元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同德化工未召开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议,且未及时披露。此后,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向广东宏大发出《协议终止通知函》,通知广东宏大解除上述框架协议,未及时披露该进展情况。
此外,2021年1月27日,同德化工与深圳蝴蝶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设立新能源材料合伙企业的框架协议》,约定拟发起设立同德(长治)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企业,公司拟出资2.99亿元,公司迟至2021年2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该事项。
同时,同德化工还存在部分内幕信息未进行登记情形。一是2023年8月30日,公司与广东宏大签订《关于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登记。二是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广东宏大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起诉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协议并赔偿违约金,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上述事项的诉讼公告前,未对该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同德化工(002360.SZ)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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