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净”银行股迎来市值管理新规:暂不具备回购注销条件 练好内功仍是重点

麻辣财经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市值管理新规正式落地实施,破净股迎来重磅利好,这也包括长期破净的银行股。上周五,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下称《指引》),明确对于长期破净的公司应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截至11月18日周一收盘,银行板块领涨,涨幅为2.64%。个股方面,郑州银行涨停,报2.26元/股,为年内第四次涨停,民生银行、青农商行等个股跟涨,涨幅分别为7.43%、6.77%。不过,截至11月19日周二收盘,A股42家上市银行仍然全部处于破净状态,即市净率(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低于1倍,其中市净率最高的是招商银行,为0.95,最低的是民生银行,为0.34。

至于提升估值的手段,《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等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指引》还鼓励董事会结合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推动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

《指引》发布后,上市银行作何反应?11月18日,本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民生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公司会根据监管指引制定估值管理、市值管理的举措。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公司内部已开始研究,但从研究到成文还需要一段时间。该人士称会考虑和研究回购、增持等举措。

11月19日,本报记者再度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深度破净的郑州银行、华夏银行和光大银行,得到的回复是正在研究市值管理的相关举措,后续进展会通过有关公告进行发布。至于市值管理的手段,工作人员普遍反馈回购注销对上市银行并不可行,股东增持和现金分红则是更加可行的方案。

其中一位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表示,即使上市银行能够回购股份,之后也只有两个操作途径,一个是注销,另一个是运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后者在严监管的环境下并不可行,前者会则造成资本的减少,而当下的银行业是渴求资本的。

一位银行业人士亦向记者坦言,银行面临严格的资本金约束,如果回购股票并注销,将会消减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按照监管要求,银行必须要维持一定的资本金比例,如果实施回购,就必须从资产端来消减。一方面,这会降低银行的收益,对股价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可能会削弱银行的投放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造成中长期的增长乏力。

上市银行回购股票面临多重约束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上市银行回购股票尚无先例,这背后除了监管规则的限制,很大程度上和其资本充足率要求有关。

资本是金融机构经营的“本钱”,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屏障。而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的资本总额与其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它反映了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能够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是衡量银行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

一位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在行业净息差收窄的大趋势下,银行业面临的核心矛盾是资本不足问题,回购股份会在技术上进一步降低银行资本充足率。在当前大环境下,回购股份恐不符银行中长期利益。 

事实上,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更多是补充资本的压力。10月12日,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积极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等渠道筹集资金,稳妥有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已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成立了跨部门工作机制,正在等待各家银行提交资本补充具体方案,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另据本报10月28日独家报道,在明确利用发行特别国债等方式筹集资金补充六大行核心一级资本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对其他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方式已有初步考虑,大方向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并最终实现市场化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 

“当前,我国上市银行暂不具备股份回购注销条件。”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向记者直言。近年来,在宏观经济运行承压背景下,上市银行显著提升信贷投放规模,有效对接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需求。但需要关注的是,在这一过程中,风险加权资产规模也在同步增加,带来更大的资本消耗,尽管年初《资本新规》的落地实施有利于银行节约资本,但长期来看,上市银行依然面临一定资本补充压力。 

杜阳表示,如果在这一时间节点实行股份回购或注销,或将进一步压降银行资本金规模,压低资本充足率水平,不利于上市银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水平。

今年4月,平安银行在互动平台答复称,回购股份注销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导致资本充足率降低。目前国内暂未有上市银行实施股份回购。渝农商行在答复中提及,商业银行减少注册资本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此外还涉及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因此不具备可行性。

而早在2022年,沪农商行就曾在互动平台上回应投资者为何不采用回购而是联合数位大股东对公司股票采取增持措施来稳定股价。沪农商行彼时表示,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之后只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采取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

还有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通过回购改善市值的方式,在具体操作中,可能需要谨慎对待。原银保监会在2018年通过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这也意味着,上市银行无法运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这一新工具来提振自身的估值。”

此前还有券商首席银行业分析师告诉本报记者,如果金融机构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增持金融机构,太容易有“空转”嫌疑,与服务实体的定位不符。

中长期银行股估值仍有望重塑

杜阳告诉记者,尽管我国上市银行暂不具备股份回购注销条件,但《指引》对上市银行估值提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短期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长期改善基本面和资本市场表现。

一是《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引导上市银行通过优化资产配置、控制成本和提升风控能力,增强核心盈利指标如ROE,进而提高市场对其估值的认可。

二是《指引》要求长期破净的公司需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增加管理层提升估值的压力,对市净率长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上市银行来说,这一要求将促使管理层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如提升盈利能力、改善信息披露等。年度业绩说明会中的专项说明将增强市场对银行估值提升计划的关注度,有助于改善投资者对银行治理水平的信心。 

三是《指引》鼓励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馈股东。银行一向是高分红板块,政策鼓励进一步稳定和优化分红比例,可吸引长期投资者,增强投资价值。稳定的分红政策也有助于平滑股价波动,并提升银行股作为价值投资标的的吸引力。 

一直以来,作为我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上市银行虽然资本回报水平不低,但市值表现却不达预期。长期的低估值影响了银行的再融资和资本补充,限制了其社会融资功能的发挥。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告诉记者,《指引》的出台,要求这些长期破净的银行股必须制定明确的估值提升计划,并定期向投资者报告进展,将促使银行更加注重自身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表现,进而可能促进银行股估值的合理回归。从中长期来看,银行股估值有望重塑。

“更为重要的是,大规模化债政策的出台将大幅缓解城投风险,资产质量风险的改善将支撑银行中长期估值修复。”田利辉进一步指出,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尤其利好长期稳定分红的红利类资产和破净率较高的大盘蓝筹股,这其中也包括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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