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间,*ST鹏博(600804.SH)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告知书获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11月17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学平立案。此前的11月5日至14日,*ST鹏博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随后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目前尚未复牌。
银柿财经注意到,18日同日,*ST鹏博还公告了青岛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查,公司存在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等问题难题。
业绩方面,2024年1月31日,*ST鹏博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为3,1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约为-3,495万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净利润约-9,325万元,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12,919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2023年净利润-9,324.5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2,919.06万元。
这并非*ST鹏博首次被证监会立案。2023年7月14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今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合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最终,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实控人杨学平及多位高管亦被处罚。其中,杨学平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鹏博600804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或在上市后至2024年11月1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11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符合其中一个区间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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